各系(部):
2020年度全国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报工作现即将展开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、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,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。
二、课题规划
2020年度全国人文社会科学课题设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。
三、课题申报
(一)申报时间
集中受理申报时间暂定为2020年6月1日至6月2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申报条件
1.坚持党的领导,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,对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经济发展状况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;
2.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现实性和学术前沿性问题,具有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、精力和时间。
(三)选题方向
本年度课题不设课题指南,申报人可结合本人(课题组)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方向自拟题目申报。
(三)申报项数
我院限报10项,已承担本类课题尚未完成结项者,不能申报。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,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。
(四)材料提交
各单位将推荐的课题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送至课题办。受疫情影响,请优先选择以快递方式报送。纸质材料包括《全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》一式二份、《全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》1份,加盖公章。申请书、汇总表电子版务必发送邮箱:gov_gov@163.com。
四、立项与结项
(一)立项审批
课题申报工作结束后,课题办组织专家,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,确定立项课题并下达立项通知书。
(二)完成时间
研究时限为1年,如确有特殊原因须申请延期的,延期不允许超过半年。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,将予以撤项处理。
五、成果转化
1.推选课题结项成果参加全国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选,同期由全国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颁发优秀成果奖证书。
2.研究成果达到出版要求标准的,将择优推荐刊发,中国知网收录。
六、其他事项
1申报者应按照通知要求,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查实,取消三年申报资格。
2.各系(部)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,严格把关,认真审核材料,确保申报工作质量。
七、申报受理、咨询
全国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公室委托世界智库(北京)自然科学研究院负责课题申报咨询、申报受理工作;
联系电话:010-64441691、86469387总机转1(课题管理办公室)
附件: 1.全国人文社科课题申报表.doc
2.关于2020年全国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的申报通知.pdf
教务(科研)处
2020年6月9 |